2007年6月13日 星期三

對人不對事

前幾天看了一則新聞是關於立法委員呼籲要向上提昇警察的體能檢測標準

她質疑目前的警察普遍體能不佳,無法有效的執行勤務

相較於職業軍人的標準,還有相當的進步空間

甚至還可以為不合格的警察開闢減重課程

這樣才能維護治安,讓人民安心



這樣的言論十分的中肯

維護社會治安還有保障國家安全的警察以及軍人

確實都應該要維持強健的體魄才能夠嚇阻歹徒以及敵人

再者,前一陣子還將志願役軍人的智力測驗標準向上調整到100分

部份的地方政府也要求公務人員必須要學習英文以提昇服務品質

這都顯示出了政府對於整體人員素質的要求正在向上提昇



我想



身為一個民意代表

思路清晰,邏輯推理優秀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更不用說為了和國際接軌,接收來自各國最新的訊息

來為地方以及台灣的人民做最詳盡的規劃

所以,有一點點小小的要求應該是很合理的



只要要求各階民意代表需要做簡單的智力測驗

標準和大家口中腦殘的職業軍人一樣,100分就好

基本的英文能力當然也是一定要的

標準也和大家說不長進的公務員一樣

因為要長期在媒體前面曝光

為人民的楷模

所以良好的精神狀況應該也是相當重要的

只要具有最低的情緒控制還有EQ就好



測驗不過的以不適任為由停職

我們編列運算來替這些人上課

期限到了,還是不過

我們就進行補選

找更適合的人來做同樣的工作



這麼合理的事情

我想,大家應該都會同意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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