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初期整個美國籠罩在共產黨赤化的威脅之下
政府罔顧人權並將國家安全無限上綱
警察及軍隊逮捕無辜百姓且濫權壓迫言論自由
舉國上下人心惶惶卻怒不敢言
這時Edward R. Murrow以及所屬的CBS工作團隊卻決定起身對抗
不論是為了被羅織罪名的空軍中尉申冤
還是揭穿假借國家安全卻行政治迫害之實的參議員Joseph McCarthy
新聞媒體不畏強權為了正義而戰
這一段歷史被喬治庫隆尼拍成了電影
榮獲2006年奧斯卡6項大獎提名
時間回到60年後的台灣
2006年8月17日
陳幸妤隻身前往內湖家具賣場
因為受不了某新聞台的記者持續不斷地騷擾
氣得向媒體記者破口大罵
"你們每天跟著我,我能不生氣嗎?"
"有點人權好不好?"
同一個moment
王建民發表書面聲明
表示因為他的家人受到台灣的嚴重騷擾
所以今後不再接受台灣媒體的訪問
一樣的加害者
不同的被害人
新聞媒體為了收視率無所不用其極
除了24小時緊迫盯人
還有偷拍側錄加上想像力豐富的合理懷疑
都可以讓一篇篇驚心動魄膾炙人口的新聞躍上版面
只要當事人不堪其擾提出抗議時
"民眾有知的權利"
"身為公眾人物就要受到公評"
這種看似理所當然的理由往往讓苦主啞口無言
媒體暴力的問題其實每天都一直在重演
只不過這次媒體惹毛了新一代的台灣之光
所以成了千夫所指人人喊打
不得不出面道歉
道歉時卻也一再強調是紐約時報先行報導
台灣媒體不過是跟進並深入探討而且是上級授意
小小記者不過是混口飯吃當然只能照做
當你作壞事的時候被當場逮到
"是我老闆叫我去做的!!!"
由此推斷你實在是非出於自願
所以該犯罪行為與你無關
憑這種理由就想搪塞過去
雖然大部分的台灣人都沒發覺
不過你會不會太天真一點阿
零分
現在台灣的新聞媒體
沒有媒體正義
沒有新聞道德
只有收視率
為了幾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廣告費用爭得你死我活
能把標題下得多聳動就有多聳動
能把畫面弄得多血腥就有多血腥
連找兩個醜不啦機的中年男子在鏡頭前PK這種爛招都想得出來
還一直重播精彩畫面並嚴正譴責暴力
我覺得脫衣主播可能還比較有噱頭
而且畫面好看多了
反正都只是為了收視率
播什麼有差嗎
另外
這幾天很紅的屍水事件也很經典
"請問你喝了好幾天的屍水有什麼感覺?"
"請問你覺得你以後還敢喝自來水嗎?"
"當你知道有人死在水塔裡你有什麼看法?"
各位大智慧的記者朋友們
這一則新聞的價值在哪裡阿
我知道
我程度太低沒辦法理解你們的明白
不過我很想知道以後的歷史對你們的評價是什麼
不用等到50年
我知道有人已經在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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